游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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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备注
特
别
提
醒 ★参团限制:
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以上违约条款,请仔细阅读,如有异议,请勿报名!
温
馨
提
示
注
意
事 项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 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 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3、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 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4、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旅行社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 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 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5、如遇汽车抛锚,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 超过三小时,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 5-10 元/人的赔付。
6、《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7、此行程表为合同附件,请仔细阅读并签字认可。
8、由于中午出发可能会出现路上堵车晚点未能准时上车出发旅程,我社将不赔付任何费用
四、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行负责。
2、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
3、游客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真实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4、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5、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6、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8、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本人??????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 游客签名:
1、团队酒店由我社安排,旺季房源紧张情况下,会安排我社推荐酒店或同级标准,如指定酒店則一团一议;
2、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在未成年人要求单独参团的情况下,必须有其监护人亲自签署合同方可参团,监护人有义务告之未成年人旅途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注意事项。
4、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等原因而导致行程变化,而对出团日期、行程顺序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5、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不安排车出行,请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及随身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注意人身安全。
6、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年龄在70岁以上的游客请组团社签定《旅行社免责承诺书》。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A、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B、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C、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D、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E、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F、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G、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H、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70周岁以上旅行社免责承诺书
本人及家属(子女)特此承诺:本人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自愿参加 团,前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游,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任何重大疾病,没有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本人及家属(子女)仔细阅读了该行程,并已完全了解和理解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保证本人的身体情况能够顺利参加此次旅游的行程及安排,如果在旅游的过程中,因本人自身身体原因所产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意外事件的后果及所有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及家属(子女)自行承担,均与贵旅行社及导游人员无关。备注:凡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必须如实填写本《旅行社免责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
家属(子女)签字: 签字日期:
证明人签字: 签字日期:
自费项目补充协议书
为丰富旅途文化娱乐生活,保障游客娱乐权益,依据<<旅游法>>35条第2款规定,甲方(游客)和乙方(旅行社)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此补充协议,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此协议中未尽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自费项目:
自费旅游项目 最低人数 价格 是否参加
膳食 10 30 元/人 自愿选择
观光车 1 20元/人 建议消费
玻璃桥观景台 1 40元/人 自愿选择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请游客在出团前付清所有团款,请在出发前仔细阅读我公司须知,以便使你的旅途更加顺利。感谢您选择本旅行社的旅游产品。请您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循以上行程和特别说明及提示后签字生效!(如非本人,请注明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