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交通标准:重庆-南宁-重庆往返火车硬铺下铺,
2、住宿标准:
南宁参考酒店:
千禧国际、凯旋门、广旅金沙、浦林菲特、景丰酒店
越南参考酒店:
景帕丁顿/大宫殿酒店
(行程中用房以安排两人间为标准,在不影响房数的情况下夫妻可以安排一间,若出现自然单间时,我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拼房,如酒店无三人间,我社有权采取拆夫妻或加床处理,若客人要求开单间,需要补交单人房差 700 元/人)
3、用餐标准:5 早 7 正,其中早餐为酒店包含(不吃不退), 4 正餐*30 元/餐+龙虾海鲜餐+下龙游轮自助餐+越式簸箕餐
温馨提示:
(1). 越南当地旅游餐厅跟国内餐厅稍有区别,根据餐桌大小一般可分为 6-8 人一桌,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2). 由于早餐费用与房费不可拆分,若由于客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用早餐的,无早餐费退还!
4、车:国内段空调旅游大巴,越南段旅游空调 7-49 座(确保每人一正座);
5、景点标准:均只含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其他消费;
备注:行程内所有赠送景点/旅游项目,如为游客主动放弃游览或因天气原因造成无法游览的费用不退。
6、持证领队中文服务:50元/人,越南中文导游50元/人、司机服务:50元/人
费用不含
1、全程单房差 760 元/人;
2、越南落地签:280 元/人
3、照片费:10 元/人(自带照片无效)
4、越南小费:30 元/人
5、个人消费及其他费用:行程之外自费项目或所产生的个人费用(如电话、洗衣、饮料等、个人伤病
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6、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7、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
8、 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小费、洗衣,通讯,娱乐、购物、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
9、 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