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交通:重庆到普吉往返经济舱机票、燃油费,全程旅游资质观光巴士保证每人一正座
住宿:行程所列酒店双人标准间(空调、彩电、独卫) ,两人一房/每人一床, 由导游及领队根据整团的情况 统一调配,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 导游及领队调配房间,若客人坚持己见须由客人支付所增加的房费 (现付酒店前台)。
景点:行程内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
用餐:早餐 5 顿:酒店自助早餐,为房费包含,客人自愿不吃不退钱
正餐 5 顿:正餐 7 菜 1 汤或自助或特色餐(40 元/人) ,茶水+水果,不足十人菜量相应减少 导游:全程持证中文领队服务,境外持证中文导游、司机服务(导游服务费 :160 元/人/天)
儿童:小孩 ,团费另议!
备注:东南亚团队中 18 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 等项目、费用不退。 老人 :60 岁(含 60 岁)以上老年人,不允许坐船出海,旅行社不退还费用
槟榔度假村及水疗中心(Areca Resort and Spa)
玛杜布亚住宿(Ma Doo Bua Stay)
普吉岛海滨酒店(The Beachfront Hotel Phuket)
蓝湾金龙水疗别墅酒店(Oho Luxury Pool Access)
The Casita Maikhao Beach
房满同级
费用不含
1、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洗衣,通讯,娱乐、购物、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
4、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1. 护照费(护照客人自行办理) ,杂费 380 元/人
2. 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 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3、 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4.游客自行出发点至重庆江北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 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6.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 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金额 20 铢-100 铢不等)。
7.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8.【小费&服务费】 :境外需支付的小费:根据泰国旅行社同业及泰中旅游协会一致联名通过的决议,对于提 供服务的导游需要付导游服务费 160 人民币/人。礼貌性支付当地司机小费 100 泰铢和助手小费 100 泰铢, 合计 200 泰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