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交通:重庆到曼谷经济舱往返机票,全程旅游观光巴士,行程中运营资质车辆,保证每人一正座。
住宿:行程所列酒店双人标准间(空调、彩电、独卫),两人一房/每人一床,由导游及领队根据整团的情况统一调配,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间,保留拆分夫妻团员房间的权利,若客人坚持己见须由客人支付所增加的房费(现付酒店前台)。
用餐:早餐4顿:酒店自助早餐,为房费包含,客人自愿不吃不退钱;正餐6顿:正餐7菜1汤或自助或特色餐(30元/人),茶水+水果,不足十人菜量相应减少。
景点:费用已经包含行程中景点第一道门票;我社根据所订航班,在保证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
导游:全程境外持证中文导游、司机服务!(服务费:100元/人)。
儿童:小孩团费另议!
备注: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
老人:60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不允许坐船出海,旅行社不退还费用。
费用不包含
1、护照费(护照客人自行办理),杂费(税金)680元/人,此项目为必须消费,请在签订合同之时一并缴纳。
2、旅游意外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4、游客自行出发点至重庆江北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6、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金额20铢-100铢不等)。
7、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8、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
9、【小费&服务费】:境外需支付的小费:根据泰国旅行社同业及泰中旅游协会一致联名通过的决议,对于提供服务的导游需要付导游服务费 20 人民币/天/人、导游小费:每人每天100泰铢、司机小费:每人每天100泰铢、古式按摩:您可视按摩师的服务质量或专业水平而弹性给予,约 50-100 泰铢、与人妖拍照: 每人每次约 100 泰铢、行李小费:一间房间一次约给行李人员 20 泰珠、床头小费:一间房间(2 人) 每天约给 20 泰铢电话/电压/时差,此项目为必须消费,请在签订合同之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