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费用包含:
1、交通工具:重庆/乌鲁木齐/重庆往返火车硬卧,全程运营资质车辆(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正座)。
交通备注:由于是散客行程,不接受火车铺位不在一个车厢、铺位不满意以及对航班时间不满意的投诉。由于国内部
分航空公司变成廉价航空,无免费行李托运,产生的行李托运费用自理。
2、住宿标准:指定酒店双人标间(我社在行程中只提供标准双人间,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请自行补足标准房差)。
酒店含彩电、独卫等,具体安排按实际住的宾馆为准。参考酒店(包含但不限于):
乌鲁木齐:东方龙酒店、国泰酒店、天奕、东华大酒店或同级
昌吉:农博园酒店、凯森云尚酒店或同级
库车:金色阳光、柏悦精品或同级
阿拉尔:曼雅、维也纳 3 好、尚客优品、兰祥酒店或同级
和田:红石榴、万鼎国际酒店或同级
喀什:徕宁饭店、格林东方酒店或同级
阿克苏:坤熙、和颐至格、华鑫或同级
库尔勒:疆鸿、雅缇、西尼尔、海棠酒店或同级
3、用餐标准:9 早 9 正,含新疆特色餐,正餐餐标 30 元/人,早餐为酒店赠送,(牛奶,馒头,榨菜等)。正餐 10 人一桌 8 菜一汤桌餐(根据人
数酌情增减菜品),途中不用餐者餐费不退。在景区内的用餐如条件有限则提供特色餐,特色餐为抓饭、拌面为主。
4、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小门票、景区里的区间车、电瓶车等小交通及娱乐项目)。
门票备注:此行程门票已享受最优惠政策,任何证件不退费。门票为旅行社提前预订多景点优惠套票,预定后不参观,
或不参观其中的任意一项,无法退还门票费用。
5、导游服务:当地普通话持国导证导游服务,5 元/人/天。成团人数不足 10 人时,无导游服务。火车、飞机、
跨地区的旅游汽车上无导游陪同。
6、儿童标准:儿童 2 岁~12 周岁以下含机票、车位、半餐、导服(其余费用一律自理)。备注:如行程中区间需乘火
车,但小孩超过 1.2 米的,需要提前补齐火车票请在报名时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8、购物: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部都设有购物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
于旅行社安排。
备注:
对于失信人员参团旅游,我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坚决拒绝。但对于其故意隐瞒,我社没有甄别
的义务和能力。报名后,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我社会按该游客临时退团处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
损失。旺季期间,由于交通资源有限,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可能会造成该游客长期滞留旅游目的
地,而无法返回出发地。在此期间,我社不会提供任何相关服务或协助,一切费用由该游客自理。
费用不包含
1、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洗衣,通讯,娱乐、购物、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
4、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5、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机场/火车站的往返交通费用。
6、住宿产生的单房差以及出发前换人产生的费用。
7、儿童的酒店早餐、门票、床位、火车票等费用。
8、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