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交通:重庆-福州往返飞机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出行(误车、名字出错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我社不承担由此产生任何损失。
2、住宿标准:酒店标准 4 晚,房间内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彩电;相较于您所在的大都市,福建当地酒店标准偏低,且当地环海、常年高温多雨,酒店内稍显潮湿,请您对入住的酒店抱有合理的心理预期,产生单人用房需自补单房差 400 元/人;
参考酒店:福州:佳季,南站速8
平潭:海岛艺术
霞浦:悦摄溪韵/爱摄汇摄影酒店
3、用餐标准:全程 4 早 2 正餐(十二金钗+霞浦小海鲜),不用费用不退;正餐标准 20元/人
4、导游服务:专业导游全程服务;持证导游服务:20元/人。
5、旅游用车:福建旅游行程中旅游用车由旅游汽车中心统一调度,确保每人一个正座,(26 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6、景点门票:行程中注明含的景点第一道门票(娱乐项目不含)
费用不包含
1、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洗衣,通讯,娱乐、购物、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
4、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5、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
用。
6、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7、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费用。
8、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9、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10、因交通延误、天气、火车机器故障、火车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11、旅游意外保险;
12、因旅游者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3、如遇航空等政策性调价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因航空公司原因取消航班或延误航班而造成行程滞留或
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协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