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交通】:重庆-深圳、珠海-重庆往返动车(二等座),含当地接送,旅游巴士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2、【住宿】:入住指定酒店双人标间。(酒店房间内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电视等基本设施)。
3、【用餐】:用餐共 2早 2 正,香港餐标 50/正,澳门餐卷 35 元/人。正餐安排桌餐 10 人 1 桌
7 菜 1 汤(散客餐不用不退,不含酒水,餐厅可根据实际每桌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
4、【门票】: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第一道门票(行程为旅行社统一打包采购跟团游,门票价格优惠不退,若因天气原因、
年龄优惠、证件、关闭等项目,如遇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至于不能赠送的,不退任何费用!已说明已知晓!!)
5、【导服】:当地中文持证导游服务(火车,飞机上无导游陪同),已含导服 10 元/人。持证领队。已含领队导服 10 元/人。
6、【儿童】:儿童 2 岁~12 周岁以下含旅游巴士车位、正餐、导服(其余费用一律自理)。备注:儿童价格不
含火车票,火车行程或飞机行程中区间需乘火车的,但小孩超过 1.2 米,需要提前补齐火车票请在报名时提前
告知工作人 员。因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如需要早餐请自行在酒店购买。
7、【证件】:请客人带好报名时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未成年人带户口原件,70 岁以上需附带三级甲
等医 院开具的 3 个月内的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75 岁以上需附带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 3 个月内的有效健
康证明或体 检报告。还需老年旅游者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由成年家属陪同。
费用不包含
1、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洗衣,通讯,娱乐、购物、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
4、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5、香港、澳门往来有效证件及个人签注,客人报名时请提供参团人的姓名、通行证签注类别。请自行检查是否
持有有效证件及签注时间范围内,如因自已证件原因(过期及签注有效期段,或者其他因素)不能进港或进澳,
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6、行程外及列车上的餐费;单房差、娱乐消费等.....。旅游者违返、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导致的人身财产损
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年龄 70 岁以上需要三级以上健康证明,年龄 80 岁以上谢绝参团出行,出行请签订出行
免责书。
7、补充:因交通延阻、管制、罢工、天气、机器故障、交通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酒店内电话、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若当地自愿参加自费项目及私人购物等个人行为费用自理,不
作为投诉理由。
8、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飞机航空意外险等。(补充说明: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产生费用由
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旅游保险条例》进行赔付。因客人自身疾病产生的费用请自理,不属保险责任范畴)。
9、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不按规定时间集合的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