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交通:成都-普吉,普吉-成都,经济舱机票、燃油费,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3U3931 成都天府-普吉岛 15:10-18:00
3U3932 普吉岛-成都天府 19:05-23:50
住宿:行程所列酒店双人标准间(空调、彩电、独卫),两人一房/每人一床,由导游及领队根据整团的情况统一调配,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间,保留拆分夫妻团员房间的权利,若客人坚持己见须由客人支付所增加的房费(现付酒店前台)。
参考酒店:
纳玛卡度假卡马拉酒店(Namaka Resort Kamala)
普吉岛海滨酒店(The Beachfront Hotel Phuket)或同级
卡里夫威尼斯泳池别墅(Craft Resort & Villas, Phuket Town)
素匹察泳池通道酒店 (Supicha Pool Access Hotel)
A2泳池度假村 (A2 Pool Resort)
槟榔度假村及水疗中心(Areca Resort and Spa) 或同级
用餐:早餐5顿:酒店自助早餐,为房费包含,客人自愿不吃不退钱
正餐2顿:正餐7菜1汤或自助或特色餐(30元/人),茶水+水果,不足十人菜量相应减少
景点:行程内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
导游:领队 境外中文导游、司机服务!(服务费:30元/人/天)。
儿童:小孩团费另议!
备注: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
老人:60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不允许坐船出海,旅行社不退还费用
费用不包含
1、护照费(护照客人自行办理),杂费380元/人。
2、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4、游客自行出发点至重庆江北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6、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金额20铢-100铢不等)。
7、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8、【小费&服务费】:境外需支付的小费:根据泰国旅行社同业及泰中旅游协会一致联名通过的决议,对于提供服务的导游需要付导游小费100元/人。
9、小费参考:按照国际惯例,如果觉得服务优良,客人可以付小费以表示感谢。泰国是个习惯付小费的国家之一,而付小费是一种礼仪!因此以下提供小费的地方。
●儿童:12 岁以下(不含 12 岁)为儿童。12-18 岁必须占床
●早餐:儿童不占床无早餐,早餐费用敬请自理,儿童如需占床,请告知我社,
●并提前支付相关费用,则包含早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