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 服务人员:全程领队兼当地中文导游(每日服务8小时,含餐补、景点补贴及外宿)。
2. 餐饮安排:9正餐+4顿早餐,境外正餐标准6美金/人;含6大特色升级餐(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费用不退)。
3. 住宿标准:
a. 国内:呼和浩特 1 晚商务酒店;呼和浩特大福酒店(火车站新华广场地铁站店)/如家派柏 ·云酒
店 (呼和浩特火车站店)/嘉誉便捷酒店(呼和浩特新华广场火车站店)
b. 境外:蒙古国 2 晚民宿: 巴图鲁;贝加尔湖 2 晚小木屋:左岸之家
4. 交通安排:
a. 重庆-呼和浩特空调火车硬卧往返, 国际/境外火车/飞机:蒙古国列车2晚硬卧车厢。
b. 当地交通:50座空调旅游车(按人数调配,每日用车≤10小时,满30人成团)。
5. 门票费用:行程中标注“入内参观 ”的首道景点大门票(如成吉思汗博物馆、女子修道院,个人原因不进费用不退)。
费用不包含
1、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洗衣,通讯,娱乐、购物、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
4、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1. 全程单间差 900 元,酒店内个人消费(收费 TV 、迷你吧、长途电话等);
2. 行程外餐饮、酒水,个人行李费,未列出景点的自费门票及服务;
3. 办理护照的费用,洗衣 、理发 、付费电视 、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4. 证照遗失后的补办费用(含交通 、住宿 、餐饮等) , 因个人违规 、过错或疾病引发的人身/ 财产损失;
5. 行程中未提及的其他一切费用;
6. 行程外额外的娱乐表演类不含,看当天售票情况自行选择;
7. 凡景区、餐厅、服务站等场所内设有购物店,均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故不接受此投诉;
8. 不含签证+杂费 1800 元 。